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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子小说网 > 武侠小说 > 佛剑情天  作者:司马紫烟 书号:41521  时间:2017/9/20  字数:14784 
上一章   第十八章    下一章 ( → )
忽然,洪九郎神色一动道:“我们有客人来了,去通知小翠她们,要尽心侍奉,不可轻慢。”

  小丹愕然道:“有客人来门上会通报的,爷没得到通知,怎会晓得有人来了?”

  洪九郎笑笑道:“打猎的都有一件好耳朵,听得到各种声音,更有一付好嗅觉,闻得同出奇怪的气味,客人是不速而至,所以我才要尽心侍候。”

  “不速之客?来人是闯进来的,这怎么可能?此地防备之严,连苍蝇都飞不进来。”

  洪九郎道:“听我的话绝不会错,天狐宫的防备只能挡苍蝇,却挡不了蚊子,蚊子可比苍蝇小得多。”

  小丹和小紫连忙到了外面,没多久,他就听见了院中有叱喝声以及兵刃交接的声音,斗得很烈。

  他信步踱出去,但见小丹等六个女孩子平执长剑,围住了四个小女人在狠命地斗着。

  说是四个小女人,是因为她们的身高都不到四尺,像个八、九岁的小孩子,但她们却又个个身材满,曲线玲珑,是十足成的女人;而且个个都娇娆风情,正是魔女金妮身畔的几名侏儒侍女。

  她们的身材虽小,但是剑法却十分凌厉,身形灵活,轻巧曼妙,小丹她们六支剑虽然也很凌厉,却只能维持个平手局面。

  洪九郎很悠闲地抱着手在一边瞧着。

  一名侏女看见了洪九郎,连忙道:“洪门主,我们是来拜访你的。”

  洪九郎微笑道:“是吗?那是我门上的人太失礼了,也不来报告一声,更没有给四位领路,让四位自己进来。”

  那侏女略顿一顿道:“我们没有经过门上。”

  “这就难怪了,四位有什么事?”

  “奉大祭司之命,有要事请门主枉驾一谈。”

  洪九郎冷笑一声道:“你们的大祭司以为自己是什么人了?派个人来通知一声,洪某就该奉召了吗?我可不是她的裙下之臣,要这么听她的话,至少她该备个帖子。”

  “门主误会了,大祭司有一封函要我们带来。”

  “那你们该在大门口正式投贴请见呀!我们双方是闹得不太愉快,但只是跟赫连达过不去,对你们大祭司,我们还是客客气气的。”

  “那只是你洪门主一个人作如此想,天狐门其他的人却不是这种看法,我们若是经由正式的请见手续,一定见不到门主,而且大祭司这次邀请是十分机密的,也不想给本教的人知道,所以才要我们偷偷地前来。”

  洪九郎笑笑道:“原来是这样子,那倒是可以原谅的,小丹,既是她们另有别情,就应该客气点,大家退下来,请她们到屋中上座。”

  小丹一声招招呼,六个女孩子都收剑退后,四名侏女也吁了口气,但是忽地顶上撒下一片巨网,一下子将她们罩在里面,跟着绳子一收,把她们吊了起来。

  那侏女急忙道:“洪门主,这是做什么?”

  洪九郎笑道:“待客呀!你们知道我在天山是狩猎出身的,没什么好东西招待。只有这些狩猎用具。”

  那侏女道:“洪门主,我们此来没有敌意。”

  洪九郎一笑道:“我知道,金妮如果是派你们来行刺,未免也把我姓洪的看得太低了,但是你们把天狐门当作无人之境,认为可以来去自如,也打错了主意。”

  那侏女道:“可是我们仍然进来了。”

  洪九郎笑笑道:“天狐门的外府不设防,人人都可以进来,那没什么了不起,你们尚未进入此院,这儿就已作好了准备,可知天狐门的警戒并不差。”

  那侏女道:“是,我们已经知道厉害了,请门主放我们下来吧!”

  洪九郎大笑道:“那有这么容易,听说金妮手下八位侏女个个粉妆玉琢,虽然小巧玲珑,但销魂之处比一般正常的女郎尤甚,我正想找机会领略一下,难得你们自己来了,我岂能放过这个机会?”

  那侏女道:“门主如果要我们侍候,那还不容易,到我们大祭司那儿去,我们八个人都会尽心地侍候门主的。”

  洪九郎笑道:“那是你们侍候我,到了这儿,我要尽地主之谊来侍候你们,小丹,你们先替她们沐洗一番,西方的女郎美则美矣,就是身上有股味不敢承教,我回头就去招待她们,却不想她们身上带来一点气味。当然,她们身上的零零碎碎也要洗干净,不然正在赏心悦目之际,她们掏出些要命玩意儿,那就太煞风景了。”

  小丹等人笑笑嘻嘻地上前,那四名侏女连忙运功戒备,以备挣扎。

  那知小丹却取出了一块罗帕,风一抖,一股甜香袭来,四个人嗅进鼻中,顿时四肢如绵,软软地动弹不得,网子放了下来,四名小美人被拉了进去。

  由六名女郎摆布四个女孩子,首先就是光她们的衣服肥她们的身上洗得干干净净,这一次是真正的“洗”

  小丹等把她们发中、腋下、肚脐中的毒针、毒药,完全地搜了出来,堆了有一大堆。

  洪九郎进来看了摇头道:“真想不到,你们这么小的身体里,居然藏得下这么多的东西?”

  小丹笑道:“她们倒是真会利用女人的本钱,有些致命的武器,藏在你再也想不到的地方。”

  洪九郎道:“我怎么会想不到,这是我告诉小紫,叫她特别注意的。”

  “爷怎么知道她们把凶器藏在那儿的呢?”

  “这是她们魔教的特色,黑道中最有名的凶人勾漏九枭抓到了两名魔教女弟子,留了下来,七天后,九枭全部中毒而死,每个人都是下体溃烂,我才知道她们的销魂手段中,也藏着杀人的利器。”

  这四名侏女被洪九郎留了四个时辰后才放回去,是洪九郎派人用车子送去的,她们四人骨软筋疲,连路都走不动了。

  金妮十分诧然地道:“小小,你们是怎么了?”

  小小愤然地道:“大祭司,那个洪九郎简直不是人,是头畜生!”

  金妮一笑道:“他最多把你们当女人而已,那又怎么样,你们本来就是女人。”

  “可是他玩我们时,简直不把我们当人。”

  金妮的脸色沉下来道:“小小,我现在才知道,何以你们对男人的吸引力比不上一个普通的弟子了,那与体形无关,你们的身体娇小,只会使男人更怜惜,更为你们着才对,主要是你们的态度,你们一个个都高高在上,自以为是女王了,没有一个男人喜欢陪着女王睡觉的。”

  小小嗫嗫地道:“大祭司,在洪九郎面前,我们可没有端什么架子,可是他却把我们当母狗一样。”

  “他跟你们上过没有?”

  “上了,四个人都上了,他就像是一具铁人,我们几乎送了命,他却不肯停止,我们四个人差点没把命送掉。”

  “这话像是魔教的弟子说的吗?”

  “大祭司,我们在教中学的本事都没有用,不知道他使用什么手段。几下子我们就熬不住,一次又一次的,直到两眼发白为止。最后还要听他一顿奚落。”

  金妮笑道:“他有这么大的本事么?”

  小小道:“是的,我们现在全身都酸痛,几乎见了男人就怕了,这个家伙的确不是人。”

  “我倒不相信,等他来了,瞧我如何摆布他!”

  小小顿了一顿才道:“大祭司,他不来了。”

  “什么?他不来了?”

  “是的,他看过大祭司的信后,放在火上烧了,然后说对天魔姹女大阵他胃口缺缺,从我们四个人身上,他已经领略够了。”

  “这个畜生,他敢如此瞧不起我们?”

  小小顿了一顿又道:“他说天魔姹女大阵之所以人,不过是新奇而已,我们四个人他连一毫一发都看过了,已无新奇之感,更看过我们的狼狈相,他认为已经够了。他说,大祭司如果能找到一批跟大祭司差不多的人来,同此阵,他或许还有兴趣一试,否则就大可不必了。”

  金妮听了脸色又是一阵变,良久后才叹口气道:“他说得不错,这次我派你们去送信,的确是做错了,你们给他这一阵拨弄,已经失去了吸引力。天魔大阵虽以惑心为主,但还是施展人的魅力,你们的人对他已不具魅力,阵法再好也无由施展了,算了!你们去歇着吧!我另外来想办法,从西方去搬人来。”

  小小道:“是的,婢子等自承道行不够,大祭司要收服这条孽龙恐怕要把你的四位姊妹请来。”

  “要动用到勾魂四姝?他有这么大的道行吗?”

  “是的,洪九郎的天狐门主,他们天狐门有一套男女参研合修之道,他身边有十个女孩子,个个都娇美如花,更攻内媚之道,寻常的阵仗是奈何不了他的。”

  金妮冷笑一声道:“我倒不信这个天狐门,居然可以跟我们魔教一争,看样子非得好好地斗他们一下不可。”

  第二天,她放出了五头信鸽,这五头信鸽在飞出兰州后,就被一批鹞鹰抓了下来。

  鸽脚上铜管中的字条被取下送到洪九郎那儿,字条是用梵文写的。

  天府八狐中人才济济,岳无玲自己就习梵文,她看过后笑道:“你上次玩的那一手使金妮大感失了颜面,决心到西方去搬请她的四个姊妹来对付你。”

  洪九郎道:“我在一个叫细细的侏女口中问出了西方魔教的情形,金妮有四个师妹,也是她的同胞姊妹,叫勾魂四妹,在魔教中的地位很高。”

  “九郎,这可是你惹出的麻烦,赫连达很聪明,放弃了西南西北地区留给了金妮,现在变成我天狐门要独自来对付西方魔教了。”

  洪九郎一笑道:“西方魔教不可能倾全力来到中原的,最多拨一部份人手来支援而已,他们大部份的实力要留守黄金城,维持住那一方根据地。”

  “但也相当可观了,他们的黄金城中有二十万教民,西方教主独孤长恨兼任城主,臣民个个习武,俨然已成为西方之霸,这股力量非我们所能敌的。”

  洪九郎道:“二十万人,不可能全数派来用,照我的估计,他们能派遣五十个人就很不错了。”

  “就算是五十人吧!也够壮大了,这五十名必然是绝顶高手,集我天狐门全部华,也凑不出五十名好手来。”

  洪九郎一笑道:“我不会让他们来到中原的,我西出关,在大漠上截住他们去。”

  “你怎么找得到他们?”

  “大漠上的主人是维吾尔人,我在维吾尔人中有很多朋友,他们会帮助我找到他们的。”

  “就算找到了,又怎么对付呢?这五十人非同小可,几乎是等于三千雄师。”

  “也不过是三千雄师,大漠的胃口却大得很,十万雄兵,也能一口下去。”

  对洪九郎的决定,岳天玲向不多作询问的,她只是道:“那你必须打点一下了,魔教的信鸽虽然被截了下来,但他们一定还另外派专人前往的,这方面他们做得很秘密,我注意多年,也未能找出由来。”

  “没关系,我打算把鸽子也放回去,让他们传好消息回去,我才好在大漠上安排拦截。”

  “你准备带多少人手?”

  “天狐门最原始的班底,六姐的小丹小紫,大姐的心心和芳芳,然后由青娘子尤素芬领队。”

  “就这五个人,你够吗?”

  “此去全凭智取,不跟他力敌,我要利用大漠的天然环境陷住他们,人多了没有用。”

  “好吧!你几时走了?”

  “今天就离开,此行最重要的就是不动声,我先走一步,在关等她们来会合,她们五个人也要分成三批出发,限十天内赶到关。”

  “十天赶行近千里,不太急促一点吗?”

  “没有那么远,不过才七百多里,沿途都有官道,可以放马疾行,我可以在五天内赶到那儿,先作准备,所以不能耽误,因为在大漠中布置还要花很多时间,那才是最重要的地方。”

  一望无际的漠野,高可接天的山岳,狂风畴,沙如涛,然而在有水草的绿洲却又奇花生树,风光秀丽一如江南,这就是大漠。

  洪九郎回到这儿,仿佛回到了久别的故乡,人也开始清醒了,精神了。

  不过,他随行的五名女郎却没有这么高兴,她们被烈晒得头昏脑,被沙漠的干燥气候去了皮肤上的润泽,显得病恹恹的。

  其实也难怪,她们原都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,虽然都是侍女的身分,却都是在别人的呵护中长大的。

  尤其是小紫和小丹,乐天湘太宠她们了,她们吃的苦也最多。

  所幸有个尤素芬在照料她们、帮助她们,才维持着她们不倒下来。

  洪九郎还打趣她们道:“姑们,我还打算在忙完魔教的事情后,带你们到大漠上来牧马为生的,现在看样子这个主意行不通了,每天光是侍候十位姑就能把我累死,什么也别做了。”

  尤素芬笑道:“爷,四位妹子已经够苦了,她们实在没经过这种生活,以后自然会好得多。”

  心心苦着脸着:“爷,我们以后真要上这儿来生活?”

  “这儿有什么不好?猎野千里,一望无垠,任意驰骋,尤其是牧马,根本不要你去放牧,只要去抓,老天把它们喂得肥肥壮壮的,我们一群群地捉回来,驯得服人后,就能整群的卖出去,钱好赚极了。”

  小丹道:“我们一定要靠养马捉马来维持生计吗?”

  “是啊!这就是求生最容易的方法,我除了一个大老婆外,还有十个娇滴滴的小老婆,这么一大群的女人要我养。靠打猎是不够的,只有这一门窝易赚钱。”

  小丹道:“要是牧马这么容易赚,怎么也没见大漠上出现几个大财主呢?我们这一路行来遇见不少牧人,个个穷得穿破子,倒是中间经手的马贩子还有几个钱。”

  洪九郎笑逗道:“牧马能赚钱是不错,却要找得到门路,知道野马出没的地方,我们遇见的那几个人可不能算牧人,只是偷马贼而已,他们在维吾尔人那偷来几匹马,哪儿能发财?”

  “爷都知道吗?”

  “我当然知道,整片天山,我闭着眼睛都能进出,哪儿有什么,我最清楚了。”

  “可是爷也没发财呀!”

  “从前我只要养我跟老师父两个人,用不了许多钱,所以我打猎就够了,将来要养活很多人,我只有找个容易赚钱的行业。”

  尤素芬笑道:“要是为钱的事儿,爷倒是不必这以苦,我自己就有一大笔财产,十位妹子,自己也都有一笔可观的嫁妆,我们十辈子也吃喝不完。”

  “那可是你们的,不是我的。”

  “有什么差别呢?我们连人都是爷的。”

  “不,大不相同,大漠上靠老婆生活的人最没出息,他们不,越有办法的人才养得起多余的老婆。”

  尤素芬笑道:“我和这些妹子都不要你养,爷做什么,我们都要奉陪,只是我们也不想那么辛苦,该我们份内工作,我们花钱雇人来干行不行?”

  洪九郎一怔道:“你怎么想出这个馊主意的?”

  尤素芬道:“这可不是我想出来的,爷忘记蛇姬了,她就是住在牧人中问的,所以我也知道牧人的风俗习惯,他们的女人是比较辛苦,可是有钱的女人能花钱雇人来工作,一样过得很舒服。”

  “这…可不行,在我家中不能这么做。”

  “爷不要我们的财产吧?”

  “我当然不要,最没出息的男人才要女人的钱。”

  “那我们的钱,自已怎么花,爷都管不到,爷规定我们每天要捉几头野马,我们照数上就是了。”

  洪九郎叹道:“那样一来,生活还有什么情趣可言?”

  尤素芬道:“牧马、狩猎,都是你的情趣,我们可不习惯,大漠上的女人也都是待在帐篷中的时间多,并不是整天野在马背上,爷,你离开大漠时,年纪还轻,以为那就是生活了,生活不是那样子过的。”

  “生活该怎么过呢?”

  “我也说不上该如何,假如我们穷得必须去做苦工才能活下去,那自然没话说,但我们不必去求生而操劳时,就不必自找苦吃了,牧马、狩猎都是很有意思、很好玩的事,但当成了职业,就完全不好玩了。”

  洪九郎叹了口气道:“我也知道将来不可能过那种日子的,天狐门的担子挑上了,什么时候能放下还不知道,我描绘的只是一种理想的生活而已,你可真会煞风景。”

  “那种理想生活只是属于爷一个人的,爷却忘了身边还有十一个女人,爷该现实一点,想想该如何把我们都安进去才对。”

  洪九郎又叹了口气:“生活中多了女人总是会增加许多麻烦的,现在麻烦已经来了。”

  他们栖息在一处水源之畔,那是一片平静如镜的湖面,湖面还长着长长的水草,现在水草中的小鸟已不安地飞起,表示有人来了。

  地上也起了微微的震动,那是马群的声音,尤素芬忙问道:“会是什么样的人来呢?是不是维吾尔人?”

  “不是,这是一片小小的绿洲,而且是瓦刺儿族主公的私人牧地,别的维吾尔人不会来的,我跟瓦刺儿的王公康拉大汗是生死弟兄,他才告诉我这个地方,允许我随时可以前来歇息。”

  “那也许是康拉大汗来了。”

  “康拉大汗要去草原上一年一度的王公大会,别的王公也是一样,他们都不可能前来。”

  “那就是康拉王公的部下。”

  “更不可能,这种地方是王公的私产,除了王公本人,他的手下是不准前来的,只有一种人,才会成群结队地来到而毫无顾忌。”

  “是些什么人呢?”

  “是专事破坏草原上纪律的,也是所谓的马贼。”

  几个女孩子一听都紧张起来了。

  洪九郎笑道:“别紧张,来骑不会超过四十人,还有一半是女人或俘虏,大家注意些,你们这一路上走来很辛苦,老天爷怕你们太吃苦,给你们送奴隶来了。”

  那些女孩子们都听不懂。

  洪九郎又为她们解释了是怎么回来,她们算是懂了。

  但尤素芬道:“爷怎么知道呢?我们只远远看到骑尘而已。”

  “经验,骑尘进行的并不快,但是前面的几骑又进行如飞,又不时地回去接应,只有马贼押着俘虏,才会有这种情形,我这次出,本来有一个计划,后来怕麻烦才放弃了,这批人来得正好,财宝、女奴,都给我送上来了。”

  “爷打算黑吃黑,把他们吃过来?”

  “在大漠上,在马贼手中抢来的财货,都是战利品,照例可以据为己有的,连人也是一样,可以向失主开价,叫他们买回去,不愿意卖,也可以自己留下。”

  “这是什么规矩?”

  “草原上的规矩,风行多年了,虽然我也认为不好,但大家都这么做,我也无法改变,现在暂时不去管大漠的规矩,你们都准备好,贴身藏起短兵,我没发出号令前,绝不准动手,我一声令下,杀人绝不变情。”

  尤素芬道:“这点不用爷招呼了,爷要我们杀人,可是从来不会误事的。”

  来骑终于接近了。

  他们很小心,虽然眼中见不到一个人,但他们仍然仔细地四处搜索了一下,确定没问题了,才向后面招招手,叫大队过来。

  所谓大队,也不过是二十来个人,由一个满脸虬髯的大胡子率领着,还拥着一批女人,都是回族的维吾尔妇女。

  从她们的服饰看,她们可能都是一些王公的眷属和妃子,因为她们都穿着贵族的服装。

  贵妇人都是比较娇贵的,这批女人尤然,每个虽然马骑得还不错,但是从马上下来,却娇呼连连,好像累得不得了似的,有几个还撒娇地向那些大汉娇嗔,怪他们不来扶一把。

  这些大汉们笑着上前托住了她们,还趁机在她们身上摸一把、掏一把的,又引起了一阵娇呼,看来像是生气,实际上却是一点恼意都没有。

  那个虬髯大汉却大声地骂道:“好了,好了,你们这些婊子,别忘了你们都是有老公的人了,也别忘了你们都是王妃的身分,别一个劲儿地卖。”

  一个女人娇声道:“大汗,我们情愿跟着你,不想回到自己的部族里去了。”

  虬髯大汉大叫道:“别叫我大汗,老子只是沙漠中的盗贼,可不是什么大汗!”

  女人道:“大汗太谦虚了,你明明是东呼尔族的汗主,是名正言顺的大汗。”

  “我那一族是沙漠上最小的,才一百多人,我这个汗主连个百夫长都不如。”

  “大汗太客气了,谁不知道金加大汗是大漠上最英勇和最伟大的汗主。”

  虬髯大汉大笑道:“伟大个,老子只是大漠上最可恶的强盗,你们的丈夫们千方百计,悬下重赏,要买老子的脑袋。”

  “这个我们不在乎,大汗也好、大盗也好,反正你是最英勇的人,我们可是心甘情愿地跟你出来的。”

  “你们不情愿也不行,老子是看准了机会,趁着你们的丈夫去开王公大会,把你们捞了来,准备好好地敲他们一笔,你们每个人的身价都是五千两金子,老子留下你们一个,就要损失五千两金子。”

  那女人道:“大汗就捉错人了,我只是我丈夫的第五名妃子,没那么值钱,那个老鬼视钱如命,绝对不肯拿金子来把我换回去的。”

  “你最好希望你的身价值钱点,若是你的丈夫不答应用钱赎你回去,我们只好把你留下来了。”

  女人欣然道:“我那个死鬼老头子绝对舍不得拿金子来换我回去的,他是个小气鬼!”

  “可是我却知道他非常喜欢你,他是花了五千两金子把你从康贝王公那儿买出来的,所以他是不会在乎再花五千两金子买你回去。”

  女人献媚地走到他身边,笑着靠近他道:“大汗,但是我却不想再回去,我要侍候你,你要金子我给你。”

  大汗的目中闪出了光:“你有金子?”

  “我没有,但是我的丈夫苏鲁有,我知道他的黄金藏在哪儿,我可以带你们去搬。”

  “去搬?他藏金的地方难道没人看守着?”

  “当然是有几个,可是怎么敌得过大汗这些无敌的勇士,你们轻而易举就可以解决他们了。”

  这个金加大汗的反应是令人难以想像的,他忽地拔出了刀,把这女人砍成了两截。

  其他的人见状,全都怔住了。

  一名手下道:“苏鲁王公的富有是大漠上著名的,大汗不是一直在想法子知道藏金所在吗?为什么要杀了这女人呢?”

  金加哼了一声道:“因为她不是女人,而是一条卑劣的母狗,老子最痛恨的就是母拘。”

  “可是这条母狗值几百万两金子呢!”

  “在老子心目中,母狗就是母狗,连一两金子都不值,所以老子不想再浪费精神带着她,好了!别噜嗦了,这儿是瓦刺儿王公康拉大汗的私用水源,咱们是偷偷溜进来的,快灌满水壶,我们就离开。”

  “康拉王公是王公大会的主席,他不会来到这儿的。”

  “可是他的卫队有时会巡逻过来的。”

  “那怕个鸟,几个人而已,砍了他们就是。”

  金加沉下脸道:“我们想要在大漠上立足,就别去得罪康拉,老子什么人都敢抢,就是没有抢过瓦刺儿的一草一木,你知道为什么吗?”

  “不知道,难道他比别人多长了一颗脑袋?”

  “他只有一颗脑袋,但是比别人多长了十几只手,每只手中都执着武器。”

  “世界上有这样的人,那不成了怪物了?”

  “他不是怪物,那十几双手也不是长在他身上,只是他有许多好朋友,都是中原有名的剑客,这些人个个武功高强,来去无踪,惹上了他,就等于惹上了十几名剑客,那不是件聪明的事。”

  “那些人难道比大汗更强吗?”

  金加大笑道:“没有一个能比老子强,一个对一个比斗,来十个老子能破他五双,可是这些中原的剑客杀人时却不像咱们大漠上的勇士,他们专长在暗中偷袭、下毒、暗算,无所不为,令人防不胜防。”

  “大汗难道就怕他们了?”

  “老子当然怕,老子再强也是人,不是杀不死的神,一样会怕人偷偷地割掉老子的脑袋。”

  “大家小心一点就是了。”

  “小心?怎么小心?老子总不能整天不睡觉、不拉屎、不吃饭,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刺上一剑?”

  “大汗休息的时候,我们可以守卫。”

  “靠你们这些混蛋,老子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。”

  “靠大汗自己也不行,人到要死的时候总要死的。”

  说话是从水边传过来的,一个汉子正在弯装水。

  金加怒道:“是哪一个混蛋跟老子说话?”

  说话的人仍是跪在地边弯装水,传来他的声音道:“是老子,难道老子的话说得不对,阎王注定三更死,亲娘难留到五更。”

  金加跳了起来,怒声叫道:“他妈的!马扎儿,你要造反了?居然对老子这样说话?”

  “这有什么不对,你能自称老子,我自然也可以。”

  一个汉子道:“大汗,他不是马扎儿,声音不对。”

  金加怒瞪他一眼道:“我当然知道,难道我会听不出马扎儿的声音,喂!朋友,你是什么人?”

  装水的人没理他,金加一扬手,发出一串寒光,喳喳声中,六支飞刀整整齐齐地钉在马扎儿的背上,马扎儿连动都不动。

  金加的脸色变了,只有死人才会挨上六支飞刀而毫无动静。

  这个在水边装水的人必然就是他的部下马扎儿了,而且也必己是死了,死人是不会说话的。

  那么刚才是谁在说话呢?

  金加的脑筋飞快地转了一下,突然飞身跃了起来,人在空中时,他那柄弯月宝刀已出了鞘,直刺马扎儿身前的水中。

  他判断的很正确,人必然是隐身在水中,才能躲过他们的视线。

  他在空中时也看见了水中的阴影了,所以这一刺又狠又急,可是他在刃尖装及水面时,蹲在水边将水的马扎儿忽地朝前一栽。

  噗地一响,他的刀刺进了马扎儿的后背,自己也掉进了水中。

  他惟恐遭受到攻击,飞快地出刀子,四下舞,溅起了大蓬的水花,然后双腿一纵,跳出了水面,狼狈不堪地落到了岸上,却见一个人先他上了岸。

  那是一个很雄壮、很英俊的汉子,穿着回人的服装,却是个十足的汉人。

  金加定定神问道:“汉子,是你戏弄老子?”

  对方点点头道:“我原来的目的是要杀你,后来看看你的行事,觉得你这头大漠之鹰远不失为一个汉子,所以才留你一命?”

  金加看看眼前的汉子才沉声道:“你要杀老子,你知道老子是谁吗?”

  “知道,你是大漠之鹰金加王公,虽然你是大漠上最小的一族,但是你们这一族人从不放牧,专事劫掠,你是草原上最凶悍的强盗。”

  “你也该知道老子是大漠上最伟大的勇士。”

  “这一点却是真的不知道,恐怕也只是你自己说说而已,别的王公悬下了万金重赏,要买你的脑袋,对一个伟大的勇士,他们不会如此态度的。”

  “原来你是为了赏金而来杀我的?”

  “赏金不过万两而已,但杀了你,从你身上所得的战利品,却有几十万之多,那才是我的目的。”

  金加大笑道:“从老子在草原上闯开始,至少有两百个人想要我的脑袋,结果他们自己的脑袋反被老子砍了下来。”

  青年笑了一下道:“我跟那些人不同,我从中原来的,正是你最怕的那种剑客。”

  金加大笑道:“老子怕的是暗中偷袭的剑客,现在你已经跟老子照了面,老子还怕个鸟!”

  青年微笑道:“我虽然跟你照了面,却不见得会跟你面对面地手,我若要杀你,还是会用些看不见的手段。”

  金加的笑声更大:“老子横行沙漠二十年,难道还会相信你这种鬼话。”

  “恐怕你心中已经有点相信了,你一向都是很干脆的人,在动手之前极少开口,今天却说了许多废话。”

  金加的心中的确感到十分不安,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青年非常扎手,他并不认识对方,但是已攻过一招,那一刺是他毕生华之所聚,从没有人能躲过那一招的,对方却躲了过去。

  他的手下不清楚,以为对方是用马扎儿的尸体挡了那一刺,只有他自己明白,别人要躲过一那刺,要比自己躲开的那一刺多耗十倍的时间。

  对方能做到这一点,无疑是必能躲开那一刺。

  这一刺当然不是他全部的武功,可是这个年轻人也必然是个劲敌。

  金加的心中在发,但是他却无法表示屈服,他在那些部属臣民们面前,他是尊永不会败的神。

  因此,他大声地道:“老子不信,老子倒要看着,你能用什么法子把老子杀掉?”

  青年又微微一笑道:“金加,你一定要看,我自然不会叫你失望,但是你会十分后悔的。”

  “放!老子这一辈子从没做过后悔的事。”

  青年笑着举起了手,迅速地往下一落,只说了一个字:“杀!”杀声之后,金加已举起了刀,做了个戒备的姿势,他知道这个神秘出现的神秘人井不是在说大话,必然有些厉害的手段,他已将自己全身都置于严密的戒备中,可以接受任何外来的攻击了。

  青年的杀手也施展出来了,只不过他的杀手并非由他本人施为,所以施为的对象也不是金加。

  青年的那一声“杀”只是一个口令,下达给另一批隐藏的杀手而已,一声令后,金加那些手下一个个地倒下去。

  有些人是被背后突然的长剑刺杀的,有些被飞来的暗器击中了要害,有些则是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,倒地后才从他们的身边游出一条青色小蛇。

  眨眼间,三十条大汉就这么倒了下来,没有一个是活着的,那些女人们都为这突来的变故吓得大部分晕倒了,连叫都叫不出来了。

  金加也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,他看见从树草的影子中窜出了几条人影,快得像闪电,然后就看见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地倒下去,倒得很快,连还手抵抗的余地都没有。

  然后他看见这批突出的杀手了,那竟是一批娇滴滴的女人,总数是五个,她们都穿着绿色的衣服,跟树叶青草是一样的颜色,难怪她们藏身树丛中难以发觉了。

  不过也因为那个青年的突然出现,跟自己谈了那一阵扣人心弦的话,才吸引了每一个人的注意,才使他的部下在措手不及的情形下被集体屠杀了。

  金加这才发现自己上了个大当,他虽然说过不会后悔的话,现在他却后悔的要死。

  他怪叫了一声,不顾一切地挥刀向青年冲去,只想把对方一刀劈成两半,用的根本不是刀法,只是挥刀舞而已。

  他却忘了对方也是个绝顶高手,他最奇的刀招都无法伤及对方,这种劈柴的招式自然更没有用了。

  青年只是一伸手,就从空门中攻进一拳,擂在他的膛上,把他打得坐倒在地上。

  金加还要爬起来拼命,背后又挨了重重的一脚,是个手中玩着蛇的女人踢的,那女人的靴尖上还包着钢,一脚踢得真重,使他摔了个狗吃屎,连手中的刀都丢了。

  然后听到那女的道:“人家赤手空拳就打倒了你,男子汉,输了要认输,别像个女人似的撒泼赖皮。”

  这一脚一骂,把金加的斗志全都骂掉了,他低垂下头道:“好,老子认输,你们杀了老子吧!”

  青年笑笑道:“我如真要杀你,早在杀死你部下时就下手了,何必等到现在。”

  “你又不要杀我了?”

  “不要,从一开始我就不要杀你,只不过我需要你的帮忙与合作。”

  金加几乎跳了起来:“什么?你要我帮忙与合作?”

  “是的,我也知道大漠之鹰是不会帮人忙,也不会跟人合作的,所以我才杀死你的手下,陷你于孤立无助之境,只有乖乖地跟我合作了。”

  “你杀光了我最得意的部属,再来要求我的合作,你知不知道,我的这些部属在大漠上的评价。”

  “知道,他们每一个都是大漠上最忠勇的死士,个个以一当百,但他们也是草原上最凶残的凶手,不知道杀死了多少回族的同胞,如果这些人不死,你永远也无法取得其他的人谅解。”

  “我为什么要别人的谅解?”

  “因为你以后不能再以抢掠为生了,你和你的族人必需要用自力谋生。”

  “我的族人都不习惯自力谋生了。”

  “他们必须立刻开始学习,否则他们只有饿死。”

  金加沉默了片刻才道:“我拒绝跟你们合作行不行?”

  青年摇摇头道:“不行,根据大漠的规矩,你已经被击败了,失败的人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。”

  “但是我有权利杀死我自己吧?”

  青年微笑道:“当然可以,可是你的族人就没有族长了,他们在大漠上已充满了敌人,若是没有一个英明的族长领导,他们只有被人消灭掉。”

  金加不默然,慢慢地下了眼泪。

  大漠上的男人是很少流泪的,流泪就是屈服。

  青年也不去理他,等他了一阵泪后,才递给他一袋子酒。

  金加接过了青年手中的袋子酒,喝了一口,又差点跳了起来:“他妈的!这是什么玩意儿?是火药?”

  “是一种从内地来的烈酒,叫烧刀子,给男人喝的。”

  “你…还以为我是一个男人?”

  “大漠之鹰始终都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,只不过今后你只是东呼尔族的大汗,不再是草原上的大盗了。”

  “你把我最得力的部下都杀光了,我怎么跟你合作?”

  “你那东呼尔族中还有一百多名战土呢?”

  “他们有一半是女人。”

  “女人也能成为战士的,你看看我的这些女人,并不比男人差吧?”

  金加吐吐舌头:“她们简直比男人凶十倍,对了,弄了半天,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?”

  “洪九郎,天山的猎人。”

  “你就是那个被称为飞狐的猎人?”

  “是的,想不到你也听过我的名字。”

  “你是很有名的猎人,草原上的人都很尊敬你,所以我的族人从不踏进天山一步,就是为了避免碰上你,听说你到内地去了,成了什么天狐门主。”

  “天狐就是天山之狐的意思,我们都是不忘本的人。”

  “你要我如何合作,总不会把天狐门推到草原上吧?”

  “我没有这个打算,我是要你合作去对付一批更为凶狠的敌人。”

  “我行吗?我是你手下的败将,能帮你多少忙?”

  洪九郎道:“你不行我不会找你,金加,别太看不起你自己,你仍然是草原上最伟大的勇士。”

  “最伟大的勇土是不会被击败的。”

  “你错了,金加,真正的勇士常常被击败,只是不会被击倒,失败并不可,可的是倒下去后爬不起来、”

  金加跳了起来,大声叫道:“好,我们合作,但是合作是朋友之间的关系,而我们…”

  洪九郎微笑道:“谁说我们不是朋友呢?”

  他伸出了一只手,握住了金加的手。

  这是友谊和平等的表示,金加也忍不住热泪盈盈,望着洪九郎,喃喃地道:“谢谢你,洪九郎,谢谢你!”——  WWw.HOuZIXs.COM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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