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猴子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祸根  作者:倪匡 书号:43414  时间:2017/11/6  字数:7475 
上一章   (五)又临苗疆    下一章 ( → )
白素也想到了这一点,她的声音有点发颤:“看来那种外星人很鼓励地球人加入他们:烈火女,老十二天官,都经过他们的改造而成了仙。”

  我思绪紊乱,漫声以应:“看来是。”

  紊乱之中,我忽然想到的是:老十二天官成仙的经过,是不是也写进了那部记录之中?

  我想到了这一点,没有表示出来,因为白素对铁天音极不满,我要是说了,岂不是火上加油——但是不必多久,我就知道说不说都一样,我想到的事,白素又岂有想不到的?

  蓝丝看到我们神色凝重,想问又不敢问。白素忽然转变了话题:“找到你父亲没有?”

  蓝丝神情黯然,摇了摇头:“猛哥大哥已经在苗疆之中,广传音讯,可是没有人发现他——我倒真的想把他找出来,因为我知道他活在极度的苦痛之中。”

  蓝丝这样说,多少有点安慰白素的意思在内,因为白素的母亲,虽然也一样下落不明,但若是“成仙”了,那就不会有痛苦,情形和她的父亲一直受着痛苦的煎熬不同。

  温宝裕笑道:“本来是欢乐的小岛,怎么忽然之间,个个唉声叹气,愁眉苦脸起来了?”

  蓝丝向他一指:“把令尊令堂再请来,让他一个人愁眉苦脸。”

  温宝裕双手摇:“这玩笑可是开得的?”

  我又伸了一个懒,像这种在一个风光明媚的小岛上,嬉水度,对我来说,当然不适合。我是一个需要不断地奔波,不断有新鲜事在身边发生的人。偶然一两天,作为生活上的休止符,自然可以调剂一下,但若生活就是如此静止,只怕生命也结束了。

  我问温宝裕:“我们明天就会离开,而且会把红绫带走,你行程如何?”

  温宝裕伸了伸舌头:“借陶老大的名头,我们想多逗留几天,然后,蓝丝会回蓝家峒,本来她想和玛仙会面,只可惜女巫之王,竟然远征宇宙去了。”

  温宝裕和蓝丝,这时都现出极其向往的神情——他们年轻,自然有非凡的雄心壮志。我苦笑了一下,心中所想的是,能把地球上的事尽量弄清楚,已经极好了。

  温宝裕又道:“那位秀珍姨,好像很有心事,没对你们说?”

  白素道:“没有,也没有问。”

  温宝裕大声道:“我也没有问,她那么朗,若是可以对别人说,一定会说的。”

  我很高兴温宝裕能这样想,温宝裕搔着头:“还有一个麻烦,妈见了蓝丝,像是见了糖一样,教训了我一大堆话,说是甚么夜长梦多,不如快快娶了来作温家的媳妇,免得她提心吊胆。你们说我该怎么办?”

  我半秒钟也没有考虑:“告诉令堂,就算结了婚,变卦起来,也是会离婚的。”

  温宝裕认真想了一会,才道:“也只好这样了。”

  当晚,我和白素,就陪着红绫,宿在吊上。第二天一早,是被红绫的长啸声吵醒的。红绫张开双臂,面对大海,啸声清越嘹亮,足以传遍全岛。

  我和白素,来到了她的身边,白素一等她停止,就道:“秀珍姨有要紧的事.离去了。”

  红绫一怔,随即道:“我自己也能潜水了。”

  我认真地道:“我们也有事,也要离去,你要和我们一起走——”

  红绫听到这里,神情阴暗。

  我接下去说:“到苗疆去,有重要的事要你做。”

  红绫有一个好处,她能把失去甚么的不快和失望,很快地置诸脑后,而很快地投入新处境和喜悦之中。

  这时,她听说有重要的事要地做,更是欢喜,当时拍着手叫:“好啊,又可以回苗疆去了,我能做甚么?”

  我和白素互望一眼,白素点了点头,我道:“一到,你就要找到那两头银猿。”

  有说地球生物之中,只有人类,才会把内心的感情,用脸部肌表现出来。称之为“表情”此说若是成立,那么我敢说,人类之中最不会掩饰表情的人,就是红绫了。她心中高兴,就哈哈大笑,一不高兴,立刻就在脸上表现出来。

  这时,她一听得我这样说,立刻就拉长了脸,而且还连退了三步,睁大了眼瞪着我。

  我先向她摇了摇手,又指着自己的头:“找那两头银猿,不是要打破他们的头——你现在也应该知道那叫“做手术”而是要那件会发光的衣服,那可能是“神仙”留下来的东西。”

  我解释得再详细没有,可是红绫对那两头银猿的感情,当真非比寻常,她还是有点不相信,又向白素望去。白素点了点头:“是,有了那件会发光的衣服,就有可能和神仙…见面,可以知道我妈妈的下落。你有妈妈,我也有妈妈。”

  红绫大点其头:“人人都有妈妈。”

  她想到很快又可以见到银猿,已高兴起来,在朝阳之下,又乐得极其灿烂。

  红绫的啸声,把温宝裕和蓝丝也吵醒了,两人着朝阳走过来。

  我又向蓝丝问了有关十二天官的一些事,但是她并不是知道很多,我决定到了蓝家峒,直接向十二天官去问。

  当天,我们和陶启泉一起离开,陶启泉要到纽约去,我和白素商量了一下,反正不急在一两天,不妨让红绫见识一下世界第一大都市。

  于是,我们带着红绫,在纽约玩了三天,到了晚上,问红绫观感,答案出乎意外,她并不感到特别,这样说:“全一样,就像森林,都一样。”

  我和白素都笑了起来,知道以后不必再带她去看其他的大城市了,在她看来,都一样。

  先回家,再和陈耳联络——蓝丝在离开的时候,驾了那架直升机,停在机场,那方便我们到蓝家峒去。

  一切都很顺利,当直升机在蓝家峒上空盘旋的时候,已可以看到不少人在下面高举双手在跳跃,他们可能以为是蓝丝回来了。

  等到降落,一大群人围了上来,见到了是我们,虽感意外,但一样,红绫一跃而下,已和几个少女搂成一团,峒主摇晃着高瘦的身子走过来,我急,不见十二天官,我就问:“天官们呢?”

  峒主神色凝重,向远处指了一指:“过两天是老十二天官升天的日子,他们都到那山头去了。”

  循着他所指之处看去,都是重重叠叠的山头,也不知他指的是哪一个。

  我还想这问,却被白素所阻,我也为自己的急感到好笑,苗人世代在此过着优闲的生活,做事自然慢,哪有甚么十万火急的事。

  于是,又有载歌载舞,好酒好的盛大,红绫得其所哉,在众人的注视之下,咕噜咕噜,喝光了一竹筒酒,大声宣布:“所有别的酒,都没有这里的酒好喝。”

  峒主笑:“好,送你二十筒。”

  红绫大乐,抹着口角的酒,向我和白素望来,我唯恐白素不答应,连忙先大点其头,然后再偷觑白素,看到她和我几乎是同时点头的,我也大乐。

  我的高兴,是由于红绫在接受馈赠之前,竟知道征求我们的同意——相信白素也是为此高兴,这是天下心理正常的父母的理所当然的反应。至于心理不正常的父母,那就不能用常理度之了。

  酒酣耳热,我才向峒主提起:“当年,老十二天官进蓝家峒的情形,你还记得?”

  峒主见问,先是呆了半晌,这才点了点头:“记得,那时,我已经可以出猎了。”

  男足十四岁,可以出猎,那时的峒主,已经是青年人,当然有记忆了。可是他的神态,却表示他不是很愿意提十二天官的事,我再问了一些问题,他不但有点支吾其辞,而且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。

  白素示意我不必再问下去,我又问了一个问题:“是哪一个山头?我们有要紧的事要和十二天官商量,想去找他们。”

  峒主双手连摇:“十二天官不让人接近那山头…你们…就算要去,走路也得好几天,不如等他们回来。”

  我坚持:“我们可以飞去,很快就到。”

  峒主的神情更是迟疑:“不好吧…他们在等神仙出现…你那飞机飞了过去,要是和神仙相撞,那…不怎么好吧。”

  峒主的顾虑,虽然可笑,但是以他的知识程度而言,也只好这样想了。

  我再问:“当年老十二天官见过神仙,他们后来又升天成仙的事,你向我说说。”

  峒主叹了一声,大口喝了几口酒,这才道:“天官的事,我不是很知道,就算知道了,也不能说,他们过几天就回来了。”

  他把话说得如此明白,我自然也不能再问下去了。

  十二天官在苗峒之中的地位,本来就很特殊,再加上他们又和法术、神仙等秘不可测的现象扯在一起,自然更叫人敬鬼神而远之,不敢轻易谈论了。我没有再说甚么,和峒主对喝了三杯酒,再也不提十二天官的事。

  当晚,我和白素讨论,我道:“你看峒主是知而不言,还是他不知道甚么?”

  白素了一口气:“他是不知道,天官门始终是十二个人为一体,和其他人的接触,保留了它的神秘。”我想了一想:“对我们算是极好的了。”白素同意:“甚至把那部记录给了我们。”

  讨论也不得要领,红绫早已睡,一切全都静了下来,我遥望峒主曾指过的方向,想发现一些火光,就可以知道十二天官是在哪一个山头上等候神仙。

  可是望出去,只是一片黑沉沉,整个蛮荒都在沉睡之中,神秘得令人心悸。

  一宿无话,第二天一早,红绫就领着我们出发,一路上,她不断发出各种声音,有时长啸,有时吼叫,有时声音短促,有时候声音悠长,至少引来了百十头各种各样的猴子,可是不见那两头银猿。

  在出发的时候,我们就有“远征”的打算,所以并没有使用直升机。我们的目的地,是那收藏了许多烈火女骸骨的山,因为银猿曾在那里出没。估计,大约有三四天的路程,可是结果,却花了足足六天——原因是我们三个人,把这次行程,当作了是一家人的远足。

  在苗疆的山峦丛林之中,固然蕴藏着许多凶险,但是有红绫在,甚么样的凶险,都可以化险为夷。当然,我和白素,也不是等闲之辈,当真是乐趣无穷,其中的经过。要是详细写来,是可以写成一本书,而那本书,可以是苗疆的博物志。

  在那七天之中,我算是经历丰富的了,但也经历了不少“破题儿第一遭”的事,例如把指头大小的蚂蚁,聚成一堆,烧得半焦来嚼吃——只吃后半截,香酥可口,前半截又酸又涩,难以入口。我不信红绫所言,咬了一口,吐之不及,笑得红绫打跌。

  一天傍晚,经过一个烂泥塘,这种烂泥塘,如果塘面长满了水草浮萍等植物,那是危险之至的动物陷阱,哪怕是飞鸟,只要一不小心,一脚踏了上去,就一定越陷越深,直到被泥沼没为止。

  这个烂泥塘,约有二十公尺见方,却是寸草不生,泥浆在夕阳的余晖之中,泛着紫的光芒,看来极其异特。

  像这样的泥沼,虽不多见,但也决不是甚么稀罕的景象,可是红绫一见,大喜过望。她先在塘边蹦跳了一阵,发出了一阵我们听来毫无意义的呼叫声。跟着我们的那群猴子,也显得兴奋莫名,跳得老高,吱喳叫。

  红绫先绕着泥塘,奔了一圈,我和白素,至少叫了十次“小心”同时,也不知道她对这个泥沼,何以会如此感兴趣。

  我们问她,她道:“运气好的话,等一会就会知道,运气不好,说了你们也不明白。”

  她居然也会卖关子,真叫人又好气又好笑,我们索不再问,看她捣甚么鬼。

  只见他向猴群发号施今,有两头猿猴,飞也似奔了开去,其余的猴子,散了开来,四处去找石块,有大有小,最小的也有拳头大,大的要两头猴子合搬,石块搬了来,都放在塘边。

  我忍不住问白素:“喂,我们的宝贝女儿在做甚么?”

  白素一点也不急:“你没听她说吗?运气好的话,看下去就明白了。”

  我瞪了白素一眼,在塘边拣了一个树桩,坐了下来,白素在走来走去。

  这次出来,由于早已预算会是长途旅行,所以准备充分,红绫力气又大,单是竹筒酒,就带了三筒,我就取了一筒慢慢来喝。

  其时夕阳火红,眼看天色快黑了,我长叹了一声:“全家都在泥沼边,今夜晚饭未准备。”

  白素听了笑:“照我看,我们的宝贝女儿,是想在泥沼中捉甚么活物来当晚餐。”

  我吃了一惊:“烂泥塘中,能有甚么好吃的。”

  白素道:“我也不知道,可是单看她那么起劲专注做一件事,也是赏心乐事。”

  白素这一句话,探得我心,若红绫在大忙特忙,还不时向我们做一个手势,隔上些时,又飞快地来到我们身边停一停,都叫人心神俱畅。

  不一会,已有好几十块石块在塘边。先前离去的两头老猴子,也回转来,竟然各抓了一头小鹿来,小鹿还在呦呦叫。

  我和白素都吃了一惊,不知红绫意何为。我喝了一口酒,大声道:“烤了这两只鹿来吃了吧。”

  红绫在塘边答:“不,等一会有更好吃的。”

  一听得红绫这样回答,我不对白素大是叹服,她早就知道红绫的目的了。

  只见红绫一伸手,提过了一头小鹿,双手一扭,就扭断了鹿颈,把鹿血全都XX在石块上,手法乾净利落之至。神情自若——叫爱护动物协会的人见到了,至少要将她号枷三示众。

  放了两只鹿血,几十块石头,都已染了血,她折下树枝,取出了小刀来,将树枝的一端,削得十分失利,变成了一件武器。

  红绫一直十分热中各种锋利的小刀,收集了不少,身边总有几柄在。

  她削好了木,试了试尖端,神情像是不很满意。

  (我把这一段经过写得很详细,实在是由于经过很有趣,而结果又出乎意料之外的缘故。)

  白素见到了这等情形,提醒她:“何不把小刀绑在树枝上?”

  红绫侧头想了一会,采用了白素的建议,待她绑好了小刀之后,神情大是满意,又飞快奔了过来,紧紧搂了白素一下,再回到塘边。

  这时,天色已黑,好在正是月明之,在这种荒山野岭处,月特别明亮(空气特别洁净的缘故)。

  红绫开始行动,她指挥着猴群,把染有鹿血(已乾凝)的石块,一块一块,抛进泥沼去。

  等抛了七八块之后,我们注意到,石块是先抛大的,再抛小的。

  我和白素讨论,我道:“抛石头下去干甚么,难道下面那活物吃石头?”

  白素道:“我看是石头上的血,下面那活物,多半嗜鹿血,会舐去石上的血。”

  我点头:“是,先抛大的,沉得深,再抛小的,就可以逐步把塘底的活物引得浮上来,然后——”

  我说到这里,作了一个XX前刺的手势——这时,红绫正执着那绑了小刀的树枝,在塘边全神贯注。

  而且,本来是很平静的泥塘面,这时,随着石块抛下去,泥浆溅起之后,塘面泥浆起伏,大有暗涌,可见下面那活物,身体不小。

  白素忽然紧张起来:“那不知是甚么怪物,不知是不是有危险?”

  我笑道:“要把它抓来吃了,还怕它吗?”

  白素摇头:“不然,老虎、鳄鱼,都有人抓了来吃,他们可全是吃人的。”

  我摊了摊手:“你看这阵仗,去打扰她,只怕更危险。”

  这时,石块已差不多抛完了,而泥浆中的暗涌,起伏更甚,红绫的神情也更紧张。

  等到最后一块石头抛下去,忽然泥浆之中,冒起了一个怪头来,红绫也在那一刹间,大叫一声,对准了那怪头,直刺了下去,出手快绝,一刺之后,随即向上一挑“呼”地一声,自泥塘之中,挑出了一大团物事来。

  那物事呈抛物线,落向她的身后,就在我们不远处落到了地上。

  我们还未看清那是甚么东西,只看出它是有成人大小,那东西一落地,身子扭动,极快地想窜回泥塘去。可是红绫一声呼喝,十七八头猴子,一起扑了上来,到了那东西的上面,阻止它回逃。

  红绫大声欢呼,在红绫的欢呼声中,忽然有一下接一下的婴儿啼哭之声传出来“唔哇”、“唔哇”清彻了亮。我陡然一怔,最先想到的是,难道是附近又有妇人在产子,像当年猛哥发现了陈二小姐一样。

  那个念头,至多只是半秒钟的事,我立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。而白素显然比我早半秒明白是甚么事,因为她已经叫了起来:“放它回去。”

  白素一叫,红绫立时向我们望来,神情大惑不解。我怕她再下手去刺,也叫道:“放它回去。”

  红绫神情更是不解,可是她还是叫了一声。随着她一叫,堆成一堆的猴子,一下子散了开来,月之下,我们也看清了被红绫从泥塘中挑上来的那东西——正是它,发出宛若婴儿啼哭的声音,那是一条其大无比的娃娃鱼——极珍罕的动物大鲵。

  它是有一公尺半长,这种大鲵,蛮荒大泽,正是它的原产地,想不到竟有如此之大的。

  这时,它扭动身子,迅速向泥塘滑去,一路之上,仍然发出“呜哇”、“呜哇”的叫声,昂着头,样子可怕,和它发出的声音绝不相称。

  转眼之间“扑通”一声,跌进了泥塘之中。

  红绫听了我们的话,可是神情大惑不解,向我们望来。我先开口:“这东西叫娃娃鱼,是珍罕动物,我们不应该杀害珍罕动物,要保护他们。”

  红绫明显地不明白:“正因为少,才难得,那,好吃之极。”

  白素道:“少,就要保护,我们可以烤鹿吃,鹿多,吃不完。”

  红绫依然不明:“人也多,不必受保护,可以杀来吃。”

  看来,要她明白何以稀有生物要受保护的道理,还真不是容易的事。

  当晚,烤了鹿吃,向她解释了很久,到临睡,她还砸着嘴:“你们没吃过,所以会把他放回去。”

  我和白素都笑,可是笑到一半,我突然想起,要把那条大鲵弄出泥塘来的过程,绝不简单,十分复杂,红绫是怎么学会的?  Www.HoUzIXs.COm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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